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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督导处主任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2014-06-04 00:00     (点击: )
一、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教学督导只能;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岁。
二、岗位职责
1、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和完善教育教学督导制度;
2、围绕学院年度中心工作,研究和确定教育教学督导的工作重点,制定教育教学督导年度工作计划,布置教育教学督导任务,进行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3、负责教学督导员队伍的建设,不定期召集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和交流学院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和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
4、负责组织教学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组织系部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考核,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列席与督导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会议;
7、向学院领导汇报督导工作,提出教学工作的建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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