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教育教学督导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在综合楼教学监控室召开了督导工作会议。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专职督导以及督导处全体参加会议。
会上,梅霞处长首先陈述了本年度督导工作安排;其次,梅霞处长、吉根宝副处长分别解读了“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方案”中常规工作、专项工作及质量提升工作中考核条目的赋分要求。利用“校园内控管理平台”将总结性考核转化为过程性考核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及茅山校区的日常督导工作。最后,梅霞处长强调,督导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督导工作考核办法”“数据采集管理办法”“质量年报发布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执行教学规章,保障教学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