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方案》和督导工作计划安排,教育教学督导处将于10月份开展2021-2022学年教学督导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价内容
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主要包括常规工作、专项工作、质量提升工作和扣分项四个方面。
二、评价标准
具体参见附件1
三、评价程序
1.自我评价
各二级学院督导小组进行材料收集、整理和自评工作,具体参见《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考核方案》,10月16日前完成。
2.评价时间
10月18日-19日
3.评价办法
采取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过程分由教育教学督导处根据各二级学院(部)督导小组运行的过程情况进行评价并赋分,结果分由学校成立评价小组并根据相关工作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并赋分。
四、评价小组
成员:张小华 高菊玲 孔祥静 陈立娥 韩广发 贾思振 黄小忠 徐云明 高小慧 李娜
五、结果采用
本次评价结果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中“教学质量监控”条目得分依据。
教育教学督导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