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至23日,教育教学督导处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督导工作考核活动。
督导工作考核是对各二级学院(部)督导办工作运行情况的一次检查,考核工作采用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方法进行。过程评价由教育教学督导处根据各督导办运行的过程情况及上交材料进行评价并赋分;结果评价由考核小组成员到各督导办现场查阅资料,根据相关工作的过程材料及评价标准进行赋分。
本次督导工作考核既是对各督导办工作的一次检查,也是各督导办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一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