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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督导处 关于排、调课和课堂教学的几点建议
2017-09-25 15:46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近期查课情况,教育教学督导处就课务安排和排、调课的现状提出建议,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课务安排和调、停课暂行规定》进行重申说明,内容如下:  

一、排课  

1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各专业各班级课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办理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杜绝漏排、重复排、随意调整等现象发生;

2尽量避免同一名教师,同一门课程对同一班级连上4节课的情况,坚决杜绝任何形式一天连上8节课的情况。  

3教师的周课时量,专职教师不超过16课时/周,也不可少于12课时/周;管理岗或辅导员岗不超过6课时/周;外聘教师的课时尽量不要超过本校教师。  

4周一至周五晚上、周三下午、周六、周日不要安排本校教师上课(外聘教师除外)。  

5本校教师应无条件服从系统自动生成的课表,不能因个人原因随意调整而造成课表的不科学、不合理;  

6科学合理编制班级课表,尽量做到上、下午均匀分布,避免上、下午4节全没有课的情况;或者一个班级一周内某一天没有课,某一天满课的情况;或者白天没课晚上有课或课时量极少的现象发生;  

7课表编制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应对本部门的课表进行复核,检查授课教师、教室、班级、课程等是否存在冲突或遗漏现象,若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整;确实无法自行解决的,应及时与教务处协商解决。  

8课表编制完成后,应及时印发至相关教师和班级,原则上不再调整,确需调整应在第二周进行,第三周开始执行调整后的新课表且不得再随意调整,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调课  

1教师不可私自调、停课。

2教师因事、公差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提前2天以上向各二级学院办理调课手续,调课通知单(上联)提交各二级学院专职督导存档,调课通知单(下联)由授课教师本人送达相关班级。严禁停课不上。  

3各二级学院对教师调课后的补课应及时跟踪,详细记录补课的时间和地点。

4节假日放假前、后两天内不得调课。  

5因教学周数少于计划数造成的课时不足,教师应主动办理调课手续,申请理由是“补足计划课时”。  

6若教师遇到教学实习与授课冲突的情况,不得离开教学实习场所去授课,应主动办理调课手续,满足正常教学实习的指导需求。  

三、课堂教学  

1教师应提前5-10分钟到达授课地点,做好设备调试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师生应在上课前吃完早饭,不允许将早饭带入课堂。  

3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早退,并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及时反馈各二级学院。  

4教师应督促学生在教室前排就坐,避免出现前排座位大量空置(U、L型座位)的情况。  

5课中,教师应加强课程组织与管理,注重教学模式创新以及师生互动设计等等,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坚决杜绝学生利用手机观看电影、打游戏、听音乐等。  

6实验课、理实一体课、现场教学课等都是课堂教学,只是教学的场所及方式发生了变化,都应遵守课堂教学的规范。  

其他相关规定通过《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书中的《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课务安排和调、停课暂行规定》学习了解。  


 


 

教育教学督导处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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