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考试是提高教学质量、检验教学效果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落实各二级学院(部)在具体教学环节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教育教学督导处对期末巡考工作如下强调和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制度(试行)》和教务处相关安排,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考务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部)应对期末考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命题规范和质量、试卷审批与管理;特殊考试方式申请;考试组织(考程、考场、监考);巡考安排与执行;发现问题汇总与处理反馈等。
三、请各二级学院(部)在报教务处《期末考试安排表》的同时报督导处一份,另将《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电子稿报教育教学督导处,截止时间2019年1月2日(期末考试段是2019年1月2日-11日)。
四、教育教学督导处对期末考务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作为年度督导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请各二级学院(部)提交期末巡考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
教育教学督导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