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2022年度工作安排,教育教学督导处定于10-11月开展“2022年度新教师教学能力专项督导”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切实提高新教师教学能力,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指导、帮扶作用,作出如下安排及要求:
1.新教师是指2021年12月以后引进、聘用的全部教师(包括新转教师岗者)。
2.新教师教学能力专项督导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并将安排表(见附表)于9月28日下午5:00前报送督导处赵光老师处备查,学校督导人员将随机参与督导活动。
3.各二级学院(部)督导组会同相关教研室,组织同行人员听课,重点从教师的言行举止、教学设计、信息技术运用、课程思政、课堂管理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督导意见。
4.各二级学院(部)对全体新教师督导活动结束后,及时组织教师座谈会,对新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5.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教学时间、地点,若有调整请提前通知教育教学督导处。
6.各二级学院(部)于11月30日下午5:00前将新教师教学能力专项督导工作活动材料,包括督导人员听课反馈记录表、听课人员考勤表、现场教学照片、座谈会记录、新教师教学能力专项督导总结(含新教师教学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具体措施等)报送至督导处赵光老师。
教育教学督导处
2022年9月20日